原標題:填湖兇猛與低碳城市之間的南轅北轍
經濟發展利益最大化的指導思想,催生了功利的城市建設模式。在這種模式中,山水相依、因地制宜的理念被效率至上、利益優先所取代。填湖兇猛與低碳城市之間的南轅北轍張英
■文/張英
城市在變遷中難免滄海桑田地變換,高谷變平地,溝壑成通途。隨著城市建設的擴張以及地方財政渠道的開拓,“填湖”開始成為城建中的一大特征。在一些原本波光瀲滟的城市,湖泊成為建筑開發的重點,水域面積日益減少,與之相隨的是城市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。
曾經的“百湖之城”武漢,由于近十年來受地產利益驅使而瘋狂填湖,使其湖泊總數由新中國成立初期的127個銳減至如今的38個,湖泊面積減少了約1萬畝。2010年3月,武漢東湖被曝出以每畝136萬元的單價出售3167畝土地給深圳華僑城集團,其中包含有450畝的水面將被填掉,用作開發“都市休閑娛樂區”。盡管在拿地過程中不乏社會各界包括部分政府機構的反對,但最終仍以滿足華僑城項目用地需求而告終。這起事件的發生,無疑給了其他城市填湖建房以鼓勵,使城市中的填湖運動難以終止。
長沙的后湖,這個原本被劃入長沙市區地表水體保護藍線中的湖泊,也正在遭遇被填的命運。近日,本報深度記者跟蹤報道后湖的填湖事件,發現如今只需18萬租金便可換走后湖的15畝水域,且20年來后湖已被填埋過半,并徹底變為了死水湖(報道見9月18日本報A03版)。就地表水的發達程度,長沙并不輸于武漢,長沙因水而名,本土的文史專家陳先樞曾考證,清水塘、左家塘、侯家塘、仰天湖等在歷史上都曾是水光瀲滟之地,歷史的變遷讓這些水域都已了無痕跡,如今,填湖建城又讓剩下的城區水域面積日益被吞噬。
其實每個城市對于城區水域都出臺有保護措施,2008年1月湖北省人大頒布施行的《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》第十九條規定:“風景區內禁止建設污染環境、破壞生態、景觀的企業和設施。風景區核心景區內禁止建設旅館、招待所、培訓中心、休(療)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筑物!2007年,長沙市也出臺了《長沙市市區地表水體保護(藍線)規劃(2006-2020)》,這一規劃曾被視為保護水體的綱領性規劃。在保護水域及生態的同時,各城市也都在進行“低碳城市”的建設活動。拿水域為例,青島、大連、武漢曾出現大面積的“藍藻”現象,對城區水域被破壞敲響了警鐘,東湖在治理“藍藻”過程中花費了數年時間,力圖使水質恢復,并對后來的城市建設提出了“低碳”概念,以期保證城市生態環境的良好。同樣,長沙也一直在為建設“低碳城市”、推進“兩型社會”的發展而努力。但城市水域的逐步減少與城市建設的盲目擴張、占地,卻使得這種“低碳”概念走向了反面。
填湖兇猛與低碳城市之間的南轅北轍現象,或許可以在房地產開發及因此帶來的地方財政增收中找到緣由。無論填湖還是挖湖的城市,湖的周邊都聚集著大量的商業樓盤,這些樓盤的均價也都能創下城市房價的新高。各地方政府看到了水和土地資源聯合開發的價值,也就讓房產開發有了長驅直入的機會和空間。人民大學教授毛壽龍說:“10畝地,如果5畝是商品房,5畝是湖,其價格絕對比10畝地的商品房值錢!蹦壳,各地普遍面臨經濟下行壓力,為刺激GDP,一些地方在地產利益的驅動下,打著建設公共設施的旗號,挖湖或填湖建樓盤、公園,實際上是在城市建設的理由之下對現有自然資源殺雞取卵,透支著城市的健康生態。
經濟發展利益最大化的指導思想,催生了功利的城市建設模式。在這種模式中,山水相依、因地制宜的理念被效率至上、利益優先所取代。在長沙填湖史上,城南最大的水庫——紅星水庫,在前后20年的時間里由以前面積最大的水庫變成了后來被廢棄并注銷的水庫,曾經可以游泳、釣魚的水面如今變成了樓盤、街道,還有不斷增多的垃圾侵蝕著所剩不多的水面。這樣的情景在不少城市上演。城區的波光逐漸消失,留下的是日益擁擠的房屋和傾倒的垃圾,以及越來越響亮的“低碳城市”口號。這,已經到了必須予以正視和重視的時候了。